在美國,有這麽一種發大財的人,他們既不做企業,也不搞科技研發,而是專門去收購專利,把別人的專利買回來後,四處去告別人,特別是一些高科技的企業,是他們的重點目標對象。就憑這一招,他們賺的盆滿缽滿,風生水起。以2011年爲例,包括訴訟費用在內,整個美國經濟向他們支付了近300億美元。
不用解釋,你也一定知道他們靠什麽發財的吧。首先就是用很低的價格買到專利。你可能會問,專利會很便宜嗎?是的,現在的專利技術,往往包含很多個專利組合,這就導致專利組合裏單個專利的價值,會被評估的非常低。而單個專利的持有者,主要是個人或小型企業,他們既缺錢又沒有專利運作的專業能力,所以,遇到收購專利的,三瓜兩棗就出手了。接下來就是通過深入細致的搜索,找出侵權的公司,再去用法律的手段,通過司法程序,獲得高額的賠償。
看似如此簡單的運作流程,那其他國家的是否也能仿效這個路數去賺錢嗎?很遺憾的告訴你,不太可能!因爲出了美國,就沒有美國環境的優勢。在美國,專利法跟不上科技的發展。在幾萬個相關的專利中,很難准確界定每個專利的適用範圍。是否構成專利侵權?存在著模糊地帶,這就爲用專利打官司的留出了機會。美國的專利訴訟成本高的離譜。在正式開庭前,被告一方總要准備辯護吧?單這一項,就得花上100萬美元,在整個訴訟過程,被告方需要花250萬美元。很多公司爲了避免高額的訴訟費,往往會選擇私了或庭外和解,這樣,不打官司就可以賺他個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美元。
利用專利打官司的人,還特別講究起訴的時間,他們往往會選擇目標公司即將發布新産品之前,或者目標公司扯上其他官司,比較被動的時候進行起訴,這樣一來,目標公司更可能主動送錢,破財免災。最最厲害的是,他們往往會到美國德州東區法院去起訴,因爲這個地區法院的法官和陪審員,對專利訴訟的原告方非常友好。光是2015年,美國有將近一半的專利訴訟案都是由這個法院受理的。
說的這麽熱鬧,我還沒有辦法給這些靠專利起訴賺錢的人起個名字或歸納在某一個行業,但美國人則把他們叫做專利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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