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價值取決于市場認可。筆者從事專利轉化工作多年,卻遺憾地發現,大部分專利沒有商業價值。對于專利經紀人來說,專利的定價是個複雜的問題;對于專利賣家亦是如此。爲進一步探索專利的定價問題,筆者曾走訪幾位行業內資深人士請他們來談談自己的觀點。
觀點一:一個專利值多少錢不見得能賣多少錢,專利價值的變現是需要條件的。比方說合適的買家,不同受讓人對專利的實施能力不同,價格就不一樣;再比如合適的動機,受讓人爲了規避已經發生的侵權而購買專利,價值變現條件最好,其次才是購買未來可能使用又不易規避的專利,對于有替代方案的專利,價值實現條件就差一些。專利價值變現條件還包括實施條件和配套條件,如果是配套技術不成熟難以讓産品成熟和量産的專利,基本上也無人問津。專利值多少錢主要由技術方案和權利要求保護範圍決定,專利能賣多少錢主要由價值變現條件決定。
觀點二:一個專利可以賣多少錢取決于專利所有權人對該專利的價值判斷,以及專利受讓人對受讓該專利可接受的支付成本之間的平衡。具體實踐可以分爲幾種情況:一是高校超低價轉讓。一些教授早期申報課題申請大量專利,後期需自己繳納年費,因專利短期內無法轉化爲實際成果,超低價轉讓給長期合作的企業。二是高校專利20萬元以下轉讓。出讓方主要參考學校專利出售的相關規定和申請專利發生的實際費用,及授權後發生的年費等申請維護發生的實際成本與受讓方協商,以雙方共同認可的價格達成交易。與第一種情況區別在于,該專利雖然無法在校內形成成果轉化的實際應用,短期內不具備市場應用價值,但買賣雙方認爲此類專利可進一步二次開發,形成轉化的市場價值。三是具有成果轉化價值,可快速開展市場應用的高校(或個人)專利,一般會通過無形資産評估進行轉讓。評估公司多采用收益法對專利價值進行估算,專利評估值往往在百萬級以上。這類專利經過一定驗證,具有直接的科技成果轉化價值,轉讓形式一般采用作價入股的方式,與購買方合資成立項目公司開展專利實施轉化。專利出讓方通過專利轉化,産生後期收益。四是企業之間的專利交易價格,存在更多與技術保護、市場競爭、商業目的相關的各種複雜因素。從産業鏈上下遊建立專利聯盟,上下遊企業可以共建專利池、免費共享核心專利,到大型企業面對快速發展的新競爭對手,通過高價並購等股權方式控制對手,從而獲取對手創新專利的案例國內外都有,沒有固定的價格區間可供參考。專利必須具有一定的成果轉化價值,才能評估交易價格。這符合經濟學中價格與價值的基本關系,即價格本質是從屬于價值並由價值決定的。由于專利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的三性原則,因此高質量的基礎專利如果能轉化爲實際的高利潤産品,並受到專利權的有效保護,就會因其稀缺性而産生巨大的市場和商業價值,也就是供求不平衡可導致這類專利價格的大幅提升,符合經濟學中供求關系影響價格的規律。所以專利能賣多少錢,以該專利轉化可實現的價值爲參考,由買家願意爲轉化該專利付出的受讓成本來決定。
观点三:专利是一种用价格体现价值的商品,虽然目前在一些区域还是被滥用,但发展的趋势向好。一个专利可以一文不值,也可以是天价,这与專利交易的目的、交易双方等多重因素有关,卖多少钱都是可能的。
观点四:专利卖价从1元到上亿元皆有可能。1元转让的专利不一定就没有专利价值,只是因为專利交易发生在关联企業之间。专利价格不等于专利价值。衡量专利价值可以从技术因素和法律因素(保护范围的大小)考虑,而衡量专利价格则需综合考虑市场因素。
觀點五:專利作爲一種産權,具有商品屬性,看市場雙方供求關系,需求的人多,自然賣價高。另外專利作爲一種特殊産權,其本質價值取決于其內在關聯的技術。技術創新程度高、實用性強、可轉化性高,都能爲專利賦予更高的價值。當然專利對技術的價值也存在反作用,專利文本撰寫質量高、布局合理也爲技術賦予增值價值。
不难发现,专利卖家往往无法对所持专利客观估值,所以一般把价格开得很高。当卖家与买家心理价位差距过大时,专利经纪人往往无法促成交易。专利估值报告只有一定参考价值,專利交易的完成主要取决于双方找到合适的、能提供科学客观结论的评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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