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專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專利权转让合同取得專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專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專利轉讓合同,專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專利申请权转让。
1、簽訂轉讓合同:在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中,轉讓方將其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並約定了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發明創造名稱、發明創造種類、發明人或設計人、技術情報和資料清單、價款及其支付方式等。
2、辦理登記手續:雙方簽訂轉讓合同後,需要到專利局辦理登記手續,並由專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3、注意事項:如果專利申請人爲多人,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經全體權利人同意;若中國單位或個人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批准。
根據專利法規定,轉讓專利申請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只有符合書面形式和登記公告條件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1、正確評估專利價值:在轉讓專利時,要准確評估自己的專利價值,設定合理的價格,過高的價格會嚇跑潛在投資者。
2、展示技術成熟度:在向投資者推銷專利時,要確保技術成熟,擁有樣品,並提供相關的視頻給投資者查看,以增加其對專利的信心。
3、完善策劃文檔:爲了成功轉讓專利,需要有詳細的策劃,編寫相關的策劃書和商業計劃書,清晰地闡述專利的市場前景和商業價值。
4、確保專利授權:只有已經授權的專利才能進行轉讓,未經授權的專利一般不適合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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