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專利成爲企業保護創新成果的常見方式。而對于專利的價值評估也是企業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本文將分別從成本法、收益預測法和構成要素評價法三個角度,簡單介紹如何科學地評估專利的價值。
①專利權價值構成:在對專利進行評估時,需要了解商品價格包括開發研制成本、流通費用、各種稅金、合理利潤及機會成本等因素。
②應用前提:當資産完成了構建過程,處于運營中或具有運營可能性時,才能對資産的成本進行衡量。該方法只有在資産已完成投入後,在未來肯定可以獲得收益,對資産進行重置成本計算才有意義。
③適用範圍:重置成本法較爲充分地考慮了資産的重置全價和應計損耗等因素,對于與資産保全相關的業務都適用。在無形資産評估中,單獨使用這一方法多爲以攤銷爲目的的無形資産評估,或者在技術商品交易中進行最低價格的評估。在更多的時候,它是與收益現值法結合使用。
①適用範圍:此方法適用于評估資産的産出價值,適于以轉讓和投資爲目的的資産評估。
②應用前提:被評估資産必須具有獲得預期收益的能力,並且其收益可以以貨幣計量。在預計收益期內,被評估資産存在的風險可以明確,並且可以以貨幣計量。統計資料提供的金額和比率必須一致。
③風險估計:在評估收益時,必須考慮到被評估資産存在的風險,比如政策、市場等因素會對收益産生影響,因此需要進行風險評估。
①三個指標:一項專利技術實施後所創造的利潤是由資金、經營能力和發明專利三方面作用的結果。可以通過這三個指標進行專利權價值的評估。
②“構成要素”評價的優點:這種方法既考慮了專利本身的技術含量,又考慮了營銷環節的資金和經營能力。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方法簡單易行,而且由于考慮了多種因素,能夠得到更加准確的評估結果。
成本法、收益預測法和“構成要素”評價法是三種科學評估專利的方法。在實際應用時,應根據被評估專利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方法。通過科學評估專利的價值,企業可以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創新成果,提高知識産權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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