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轉讓發明專利時,有幾種常見的方法可供選擇。
獨占開發許可權轉讓:發明人保留發明權,受讓方獲得專利的獨占開發權,即免費使用專利技術。
專利实现了独占许可:專利轉讓后,受让方和转让方都可以继续使用该專利技术。
專利通用實現許可:多個受讓人可以共同使用該專利技術。
在进行发明專利轉讓时,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轉讓方和受讓方的身份證明複印件。
如果受讓方是企業,只需提供包含企業組織機構代碼的營業執照複印件。
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的原始发明專利轉讓合同。
如果通過委托代理機構進行轉讓,還需提供由受讓方簽字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如果存在多個權利人,需要提供所有權利人對轉讓的同意證明。
專利可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其中發明專利在交易中占據最重要的地位。
在買賣發明專利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確定專利所屬領域和用途:發明領域涵蓋了電力、化學、能源、計算機等多個領域。購買發明專利前,必須清楚該專利是否符合自己的需求。
分析專利概要:僅憑名稱不能確定專利屬于何種領域,應從該專利的概要中判斷是否包含在目標領域內。
專利權人:專利權人指的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和持有人,即專利申請被批准後授予專利權的申請人。專利權人可以是個人或單位。
專利人身權:專利人身權包括署名權和修改權。發明人和設計人在專利文件中有權明確標示自己是該專利的發明者或設計者,即署名權。他們還有修改專利文件的權利。
專利財産權:專利財産權包含獨占權、許可權和轉讓權。
獨占權:專利權人享有對專利産品制造、使用、銷售的獨占權,其他人必須經過許可並支付專利使用費才能使用該專利技術。
許可權:專利權人有權許可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想要實施他人的專利技術,都需要與專利權人簽署書面許可合同並支付專利使用費。
轉讓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轉讓必須通過書面合同並進行登記公告後生效。如果轉讓給外國人,則需要事先報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
專利權人包括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和共同發明人/設計人。
發明人、設計人所在單位:當發明或設計是作爲職務發明創造而完成時,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該單位。這包括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的員工。
發明人、設計人: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申請專利權屬于發明人或設計人個人所有。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做出突出貢獻的人。
共同發明人、設計人:由兩個以上單位或個人合作完成的發明創造稱爲共同發明創造。申請專利權歸屬于共同發明人或設計人,獲得批准後,專利權歸共同發明人/設計人共有。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您可以较好地理解发明專利轉讓的程序和权益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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