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變更與專利轉讓的區別及操作指南
引言
在知识产权领域,專利是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利,对创新发明的保护至关重要。而專利变更和專利轉讓是專利权人在管理和运用專利时需要面临的两个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專利变更和專利轉讓的区别,并提供操作指南。
專利的概念
專利是國家按照專利法授予申請人在一定時期內對其發明創造成果所享有的獨占、使用和處分權利的簡稱。在我國,專利主要分爲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專利變更的含義
專利變更是指對已經申請或授予的專利中的某些信息進行變更的程序。具體包括以下方面的變更:
(Ⅰ) 申請號、申請日、發明創造的名稱等著錄項目的變更;
(Ⅱ) 分類號的變更;
(Ⅲ) 優先權事項的變更,包括先前申請的專利號、申請日以及原受理機構的名稱;
(Ⅳ)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事項的變更,包括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姓名、名稱、國籍或注冊國家地區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居民身份證件號碼等;
(Ⅴ) 發明人姓名的變更;
(Ⅵ) 專利代理事項的變更,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機構代碼、地址、郵政編碼、專利代理人姓名、執業證號碼、聯系方式等;
(Ⅶ) 聯系人事項和代表人的變更,包括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方式等。
專利變更申報材料
進行專利變更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Ⅰ) 符合專利法及相關法律的《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書》,必須由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共同簽署;
(Ⅱ) 繳納相關費用。
專利轉讓的含义
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的專利申请权或專利权转移给他人的一种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專利法》的规定,專利申请权和專利权都可以转让。
專利轉讓的操作要求
專利轉讓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Ⅰ) 全民所有制單位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
(Ⅱ) 中國人(或單位)向國外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Ⅲ) 轉讓雙方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並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專利轉讓的表现形式
在我国,專利轉讓通常以以下三种形式进行:
(Ⅰ) 整体的專利轉讓,即将專利的所有权转让给一个企業。这种方式常见于发明人将整体專利轉讓给企業,发明人仅保留发明权;
(Ⅱ) 專利實施排他許可,即企業買斷專利,僅允許與專利權人使用該項技術,不得再轉讓給第三方;
(Ⅲ) 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即專利權人授權某個企業或個人生産該專利,並可授權多家企業或個人。
定義區別
專利变更是指对專利中的某些信息进行变更,包括著录项目、申请人或專利权人等。而專利轉讓则是指将專利申请权或專利权转移给他人。
內容區別
專利变更的内容主要涉及著录项目的变动,相对来说更为细小;專利轉讓涉及到專利的所有权转移。
承辦主體區別
專利变更可以由專利人本身进行申请,较为简单;而專利轉讓需要通过与受让方共同签署转让合同,并经过專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
專利變更操作要點
(Ⅰ) 對需要變更的著錄項目進行整理,填寫《著錄項目變更書》,並與相關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共同簽署;
(Ⅱ) 准備相關證明材料,並繳納費用;
(Ⅲ) 將變更申請提交至國家專利管理機關。
專利轉讓操作要点
(Ⅰ) 撰寫符合專利法及相關法律的《轉讓合同》,包括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價格;
(Ⅱ) 與受讓方共同簽署轉讓合同,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Ⅲ) 繳納費用;
(Ⅳ) 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申請,等待公告。
總結
專利变更和專利轉讓虽然都涉及到專利权的变动,但其定义、内容和操作要求存在一定区别。在进行專利变更或转让时,应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并提交必要的文件和材料,以确保变更或转让的合法有效。合理运用專利变更和转让机制可以更好地保护创新成果和实现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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