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過程中,專利是至關重要的評審標准。對于高新技術企業需要多少個專利,有兩種說法:
第一種說法:只需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准中的知識産權部分規定,知識産權數量可以占到總分的30分。其中,一個發明專利或五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該部分滿分(8分)。該說法是有明確依據的。
第二種說法:需要15-18個專利。
這種說法基于企業成立年限的計算,成立三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三年以內的企業則需要按照企業成立自然年的年度數乘以5來確定專利數量。例如,如果企業成立兩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那麽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如果企業成立一年,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
高新技術企業的評審指標包括知識産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部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部分和成長性指標部分。除了知識産權部分外,科技成果轉化部分同樣重要。
科技成果轉化的得分標准爲平均年成果轉化的數量,每項成果轉化得分範圍爲0-30分。根據評審文件的細則,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可以獲得最高檔分。計算得出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轉化,即需要15-18個專利。
科技成果轉化是一個涉及科研立項、科研結果應用于産品生産和新産品銷售收入增加等流程的核心環節。該流程不僅影響量化打分,還關系到研發費和高新技術産品銷售收入的審計。在科研成果的證明方式中,專利證書是科研成果在技術指標和認可度上的最佳證明,而技術訣竅雖然包含了技術點,但尚未達到申請專利的級別。
根據綜合權衡和對高企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專利數量越多,有利于得分高。並非所有領域都需要追求發明專利,例如配方類的發明專利在技術含量方面未必高于實用新型專利。但在目前國內相對寬松的專利審核制度下,無法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點很難獲得認可。
爲了提高科技成果轉化的被認可度,科技成果的證明材料更傾向于專利證書而非技術訣竅。建議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的轉化,並購得相應的專利數量(15-18個),能夠爲企業申報成功提供可靠且強大的保障。
雖然申報高新技術企業需要的專利數量較多會增加一些費用,如審計費、檢測費和查新費等。但這樣的要求有助于確保企業順利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並讓第三方機構開展工作更順利,從而使企業員工的辛勤勞動得到應有的回報。只需要1個發明專利或5個實用新型專利的說法只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膚淺解讀,而要求15-18個專利則是對該管理條例的深入解讀和綜合權衡結果。
明確的依據要求高新技術企業每年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轉化,並相應購得15-18個專利,這將更有利于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節省後續費用,並提升企業的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