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作爲知識産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個人和企業中具有巨大的財富意義。其中,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是常見的專利類型。在專利申請過程中,申請者通常會考慮到風險因素,並希望增加授權的機會。很多人會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但究竟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能否同時申請呢?
在共同的申請條件下,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是可以同時申請的。鑒于申請專利存在一定的風險,而發明專利的風險要高于實用新型專利,爲了降低風險,可以先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以保底,然後再繼續申請發明專利。如果發明專利最終獲得審批通過,國家知識産權局將會要求申請人放棄已獲得的實用新型專利,進而授予發明專利的專利權。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可以同時申請。
盡管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在技術創新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它們在實際意義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同之處,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 创造性要求的差异
發明專利的創造性要求高于實用新型專利。雖然專利法對兩者都要求具備創新性,但發明專利更加強調創新的“突出”和“顯著”。
② 保护范围的不同
發明專利的保護範圍大于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既可以涵蓋産品,也可以涉及技術或方案,即可以包括具有實質形態的産品,也可以是無形産品;而實用新型專利僅限于産品的形狀、構造等實質形態産品。
③ 保护期限的长短
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長于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的保護期限爲20年,而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限爲10年。
④ 审批流程的复杂程度
發明專利的審批流程相對于實用新型專利更爲複雜。發明專利的審批需要經過受理、審查、公布、實質審查和授權等五個階段,而實用新型專利則無需公布和實質審查。
在同時申請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專利時,申請者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① 风险评估
在決定是否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時,需要充分評估兩者的風險差異,理性選擇適合自身需求的專利類型。
② 專利战略规划
制定清晰的專利申請戰略,合理安排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順序,以最大程度地降低風險,並提高授權的機會。
③ 申请流程把握
在申請過程中,需嚴格掌握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時間節點和手續要求,確保申請程序的順利進行。
通過對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同時申請進行辨析,並就其區別和注意事項進行了說明,可以幫助申請者更好地理解專利申請的相關流程和要點,從而更加有效地保護自身的創新成果和知識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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