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一種知識産權,它可以保護發明創造者的合法權益,也可以通過轉讓的方式爲其帶來經濟收益。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权人将其專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它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规范。本文将介绍專利轉讓的基本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
①寻找專利轉讓的途径。專利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寻找合适的受让人,例如在專利网站上发布转让信息,或者委托專利中介机构,或者直接联系相关的企業等。
②签署專利轉讓合同。双方在达成一致意见后,应当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转让费用、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③准备專利轉讓需要的相关文件。双方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要求,填写《專利权转让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并附上双方的身份证明、合同副本等材料。
④遞交國家知識産權局。雙方應當將上述文件遞交至國家知識産權局,申請登記專利權轉讓。國家知識産權局會對文件進行審查,如果符合要求,會在2到6個月內發出《專利權轉讓合格通知書》,並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專利庫中公布變更結果。
⑤等待專利轉讓结果。双方应当根据通知书和公布结果确认專利权已经成功转移,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②注意專利權人與受讓人的身份。我國對于不同身份的專利權人和受讓人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例如,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如果要在我國申請或者處理與專利有關的事務,必須委托我國規定的代理機構;而我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則可以自行辦理或者委托代理機構辦理。雙方應當根據自己的身份選擇合適的代理機構,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③應當簽訂正式書面的轉讓合同。由于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産權,其歸屬是以國家知識産權局的登記簿爲准。我國法律規定,轉讓專利權必須簽訂書面合同,並及時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登記。轉讓行爲無效,受讓人不能取得專利權。轉讓合同應當盡可能詳細和清晰,避免産生歧義或者糾紛。
④明確專利被無效後的處理方式。如果轉讓的專利被宣告無效,那麽專利權自始即不存在,已經履行的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還轉讓費。如果轉讓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受讓人可以要求全部或部分返還。
⑤專利在轉讓人生産銷售經營過程中的處理方式。如果轉讓人已經使用了該專利,那麽受讓人可以和轉讓人協商,是允許轉讓人繼續使用該專利,還是要求轉讓人停止使用該專利。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這一點,那麽轉讓人不能再使用該專利。如果轉讓人想要繼續使用該專利,可以和受讓人簽訂一份專利授權使用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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