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是指專利权人将其專利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專利轉讓涉及到專利权的类型、法律状态、转让途径、转让合同、转让登记等多方面的问题,需要双方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操作。本文将介绍專利轉讓的基本流程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有此需求的读者有所帮助。
①选择合适的專利轉讓途径
專利權人可以自行尋找受讓人,也可以委托專利機構代理。自行轉讓的優點是節省費用,缺點是難以找到合適的受讓人。委托代理的優點是有更多的資源和渠道,缺點是需要支付代理費用。
②协商确定專利轉讓的条件和条款
雙方當事人應該就專利相關的利益、權利、義務等問題進行充分的溝通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擬定專利權轉讓合同。合同應該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身份、專利權的類型和法律狀態、轉讓價格和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內容,並經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③准备并提交專利轉讓申请文件
根據我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十六條的規定,申請文件應包括:申請書、合同副本、雙方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其他必要文件。申請文件應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並附上中文譯文(如有外文)。
國家知識産權局收到申請文件後,將對其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將在2-6個月內下發專利權轉讓合格通知書,並在國家知識産權局公告中公布。自公告之日起,專利權歸屬于受讓人。
①確認專利權的類型和法律狀態
我國有三種類型的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由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不經過實質審查,其穩定性相對較弱,可能存在被宣告無效的風險。受讓人應該了解所要轉讓的專利類型,並要求專利權人提供檢索報告或其他證明文件,以評估其價值和風險。受讓人還應該檢索待轉讓專利的法律狀況,以確認其是否有效,並了解其剩余有效年限。
②注意雙方當事人的身份
對于受讓人來說,應該核實轉讓人是否是該專利的合法持有人,是否還存在其他共有人或共同申請人,是否需要征得他們的同意或授權。如果待轉讓專利是職務發明或者屬于國有資産,則還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履行必要手續。如果待轉讓專利涉及到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公共利益,則還需要經過政府部門審批。
③簽訂正式書面的轉讓合同
由于專利權是一種無形財産權,其歸屬以國家知識産權局的登記簿爲准。專利權轉讓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及時在國家知識産權局登記,否則不生效。合同應該詳細規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避免産生糾紛或爭議。
④明確專利被無效後的處理方式
如果轉讓後的專利被宣告無效,則專利權自始即不存在,已經履行的轉讓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還轉讓費用。如果轉讓人明顯違反公平原則,如故意隱瞞專利存在的缺陷或者欺詐受讓人,則應當全部或部分返還轉讓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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