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轉讓。專利轉讓是擁有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人把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讓給他人的一種法律行爲。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規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轉讓。國有企業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必須經上級主管機關批准;中國人(或者單位)向外國人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准。轉讓專利申請或專利權的當事人必須訂立書面合同,經國家知識産權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專利轉讓包括出售、折股投资等多种形式。书面形式和登记及公告是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生效的法定条件,未签订书面合同或未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的專利權轉讓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
1、著錄事項變更申報書;
2、轉讓合同或者轉讓合同的公證書;
3、解聘代理機構的聲明。
1、避免盲目擴大專利價值。對于專利權的轉讓標底,應以能夠成交爲原則,否則很可能合作失敗;
2、避免求快。專利轉讓是一个法律程序,建议最好委托相关业内人士,进行相关操作,切勿自行随便签订合同;
3、應把合作放在首位。專利開發的目的,除了是對自己的肯定、更重要的是對社會、對生活有益處和貢獻,一項具有一定技術含量和市場容量的專利技術,在沒有轉化爲生産力之前,只能是技術,因此實現産業化才是造福于社會和人類的最高標准,在某種程度上適當退讓和調低一些標底,同樣是很必要的,畢竟合作是需要雙方拿出誠意的;
专利是可以转让的,对于一些特殊的国有的专利的转让需要经过国家的有关机构的批准。对于一般的專利轉讓需要签订有效的專利轉讓合同,此内容仅供参考。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