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于專利主要常見的有兩種,實用新型專利以及發明專利,專利除了可以申請外,可以進行轉讓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進行轉讓的,那麽專利轉讓具體有哪幾種形式呢?
关于整体的專利轉讓,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比如专利权人或者发明人将整体的專利轉讓给一个企業,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或者专利权人就仅剩发明权。
實行排他許可制度,例如一家企業買斷該專利,則只有專利權人和這個家企對該專利擁有使用權,不可以再進行轉讓。
普通許可形式是指專利權人將專利授權給某個人或者企業進行生産,也可以授權給多家不同企業或者個人。
需要注意区别开来的是,專利轉讓和专利变更,專利轉讓只是进行專利交易的方式,而专利变更可以是转让交易,但也可以是专利变更中的小部分细节相关问题,简单来说,專利轉讓等于专利变更,专利变更不等于專利轉讓,可以有其他细节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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