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購買專利,政府報銷。在我市注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購買高等院校、科研單位職務專利技術交易額單項達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屬非關聯交易並實施轉化的,按技術交易額的5%給予補助。
在轉型升級背景下,企業利用好專利技術有利于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對此,我市強化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優勢培育單位的專利運用導向。鼓勵和支持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優勢培育、高新技術企業開展貫徹執行《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知識産權托管工作。每年獎勵一批在我市産生顯著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專利項目,充分發揮專利獎在激勵企業專利轉化運用方面的積極作用。
我市還鼓勵産學研結合,對高等院校、科研單位專利轉移運用進行獎勵,實現專利技術産業化。高等院校、市屬以上科研單位每年轉讓或許可專利給市內5家以上企業,且每項專利轉讓或許可的合同金額10萬元以上的,按每項合同金額的1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3萬元,用于獎勵爲完成該項專利技術研發和專利技術轉移轉化等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我市鼓勵中介機構與企業對接服務。開展中小企業知識産權托管服務,每年確定一批專利中介服務機構與中小企業進行對接服務。鼓勵中介機構爲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産權外包服務和綜合代理服務。支持中介服務機構入駐高新區、開發區、産業園等園區,爲企業提供專業代理、咨詢、檢所分析、戰略制定等一站式服務。組織專利代理機構開展專利代理人入園進企行動。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中介機構參與開展貫標輔導、知識産權托管工作,提高企業的知識産權工作水平。
對中介機構在促進知識産權轉化運用中起到作用的,給予一定獎勵。專利中介機構居間促成且在本市轉化的專利項目,按實際技術交易金額的0.6%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額不超過3萬元。根據專利中介服務機構在信譽評價體系中專利技術交易轉讓、客戶滿意程度等方面的考核評價情況,對優秀專利中介服務機構給予3萬元-5萬元的獎勵。
爲推進知識産權資源與金融資源的有效融合,促進專利權有效運用,我市建立政銀協作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商業銀行辦理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中遇到的困難,加強政策宣傳,推動專利權質押貸款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今年至2017年,市財政每年安排100萬元以上,用于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貼息比例爲同期銀行貸款基准利率的30%,貼息時間從計算貼息之日起最長不超過2年,每家企業享受貼息總額累計不超過30萬元。鼓勵企業通過保險風險補償機制,降低專利維權成本,防範專利運營風險,力爭參保專利數量年均增長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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