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有效期爲三年,認定有效期滿後,企業可以進行複審申請。在高新技術企業資格期滿前三個月內,企業需提出複審申請,否則資格將自動失效。企業申請認定時需要注冊成立一年以上。企業需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産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産權的所有權。企業的主要産品(服務)的技術需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需符合要求。具體要求如下: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近一年高新技術産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企業的創新能力評價需達到相應要求。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不能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爲。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後,可以享受以下補貼政策:
現金獎勵:不同省市區的獎勵金額不同,具體金額可根據企業注冊地來確定。例如,山東省可以享受30萬-60萬不等的獎勵。
企業所得稅優惠: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相當于在原來25%的基礎上降低了40%。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爲開發新技術、新産品、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在按照規定扣除的基礎上,還可以按照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的50%進行加計扣除。對于形成無形資産的情況,還可以按照無形資産成本的200%進行攤銷。
申請政府資金項目和建立創新平台: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也是申請各級政府資金的必備條件之一。企業可以通過産學研模式建立省級以上創新平台,如企業科協、院士資深顧問工作站、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産業創新聯盟等,從而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進一步提升創新能力。
中小企業也可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申請條件如下:
成立時間要求一年以上;
企業所屬領域需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八大領域範圍,包括電子信息、生物與新醫藥、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術服務、新能源與節能、資源與環境、先進制造與自動化;
企業需具備知識産權和科技成果轉化能力,其中專利是具體體現;
企業需繳納社保,但對人員規模沒有高要求;
審核的是三年的財務報表,對企業營業額沒有具體要求,企業規模也沒有強制性要求。
通過以上步驟,企業可以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享受相應的補貼政策,從而提升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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