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字[2008]172號)已經廢止,並實施了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這一變化對于企業來說是一個好消息,因爲新的管理辦法大幅降低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條件,使得更多的科技企業可以享受國家的優惠政策。新管理辦法主要涉及到企業的認定條件和監督管理。
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企業需要獲得至少70分才能夠成功申報高新企業。其中,企業的知識産權部分占據了30分的權重。如果企業擁有相關的知識産權,那麽能夠輕松獲得30分,使得高新企業的申報變得更加簡單。于是,很多企業選擇購買專利作爲申報高新企業的手段,從而省去了許多麻煩。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範圍包括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非簡單改變産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以及植物新品種。這些核心自主知識産權必須在中國境內注冊,或者享有全球範圍內至少五年的獨占許可權,並在中國法律有效保護期內。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平時研發和生産過程中産生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産品所申請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都可以被視爲企業的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符合要求、經過正規備案的轉讓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也可以算作企業的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由于外觀設計專利的創新性不高,很難體現企業技術的先進性,因此不建議將外觀設計專利作爲企業的核心自主知識産權。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術企業評審實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識産權是首要指標,所占分值高達30分。一個發明專利或者六項實用新型專利等六個知識産權可以獲得A檔(即24-30分)。而企業只有獲得總分超過70分(不含70分)才能被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可見,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數量對于企業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是否擁有自主知識産權在高企認定工作中是“一票否決”的,即使企業具備一定的創新能力、較高的産品檔次,甚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識産權,也沒有機會進入高新技術企業行列。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出台對企業來說是一個利好消息。購買專利可以成爲企業申報高新企業的有效手段。企業必須要確保購買的專利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法》中規定的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要求,並且其數量足夠以獲得較高的評分。只有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企業才能更好地享受到高新技術企業的各項政策和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