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是一項技術證明標志,申請專利對職稱評定的效果影響力還是很大的,醫生、技師、工程師、老師、科研人員在評職稱時,持有專利證書可以獲得加分,公務員,評職稱時,專利證書可作爲重要依據。
(一)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一項以上,並將其推廣應用到生産實踐中”。
(二)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三項以上,推廣應用後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二)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作爲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實施後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
(一)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一項以上或外觀設計專利二項以上,實施後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二)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二項以上或外觀設計專利四項以上,推廣應用後獲得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1、主任醫(藥、護、技)師、主任中醫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條件:“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
2、破格(學曆)申報主任醫(藥、護、技)師、主任中醫師專業技術職務者:“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授權2項(限第1發明人)”。
(一)講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作爲發明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項”。
(二)副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高職高專院校、成人專科院校教學爲主型教師:“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前5名發明人)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項(均限前2名發明人)”。
2、本、專科院校教學科研型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前3名發明人)”。
3、本、專科院校科研開發服務爲主型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以上,爲本校實現技術收入累計到賬經費20萬元以上”。
(三)副教授任職資格破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以上,爲本校實現技術收入累計到賬經費30萬元以上”。
(四)教授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1、教學科研型教師,具備下列條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同時主持完成省部級科研項目1項”。
2、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教师,具备下列条件:“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以上,爲本校實現技術收入累計到賬經費30萬元以上”。
(五)教授任職資格破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第1發明人)以上,爲本校實現技術收入累計到賬經費50萬元以上”。
(六)實驗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作爲發明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1項”。
(七)高級實驗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授權1項(限前5名發明人)或實用新型專利授權2項以上(均限前2名發明人)”。
(一)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限前5名發明人)1項或實用新型專利(限前3名發明人)2項以上”。
(二)高級實習指導教師
“作爲第1完成人獲得國家發明專利1項,推廣應用取得較大的社會和經濟效益”。
(一)講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專利(含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1項以上”。
(二)高級講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1項以上(限前7名發明人)”。
(三)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1項發明專利,並取得一定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高級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1項發明專利(限前7名發明人),並取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一)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一項以上,實施後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二)高級工程師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獲得國家發明專利一項以上或與本專業有關的實用新型專利二項以上,推廣應用後獲得顯著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
高級:“獲得1項以上與本專業相關的國家發明專利或2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並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