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國家重點扶持的對象,它們不僅能享受政府的資金和政策支持,還能提升企業的社會知名度和市場競爭力。但要成爲高新技術企業,必須通過一系列的認定評價,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就是知識産權。
知識産權是高新技術企業的核心競爭力,也是各類項目申報的基礎。因此,企業應該提前做好知識産權的布局和規劃,盡量通過自主研發申請專利,保護自己的核心技術。但如果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發現自己的知識産權數量不夠,是否可以通過購買或轉讓他人的專利來補充呢?
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這個問題進行分析:
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高新技術企業應該擁有對其主要産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産權。這些知識産權可以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但必須是已經授權或取得證書的,申請中的專利不能用來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如果企業急于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而自身又沒有足夠的知識産權數量,可以考慮通過購買或轉讓他人的專利來達到要求。但這種方式也有一些缺點,比如:
①購買專利的價格較高,尤其是發明專利這類含金量高的Ⅰ類知識産權,市場變動也較大,可能不容易找到合適的專利類型。
②購買專利的得分較低,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分時,轉讓來的專利一定小于自主申請的。
③購買專利的風險較大,如果專利與企業的主營業務不相關,或者專利存在質量、有效性、侵權等問題,可能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①申請專利的成本較低,只需要支付一些申請費用。
②申請專利的得分較高,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評分時,自主申請的專利會得到更多加分。
③申請專利的安全性較高,如果專利是基于自身研發的核心技術,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知識産權,降低潛在的侵權風險。
綜上所述,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時,企業應該根據自身情況綜合考慮是購買專利還是申請專利。如果時間緊迫,可以先通過購買或轉讓一些與主營業務相關且質量可靠的專利來滿足數量要求。但如果時間充裕且研發實力強大,最後還是建議還是通過自主研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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