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評分標准:
(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 30分
企業擁有的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植物新品種等核心自主知識産權的數量(不含商標)。
1.由專家對企業申報的核心自主知識産權是否符合《工作指引》要求進行評判。
2.同一知识产权在国内外的申请、登记只记为一项。
3.知識産權的數量最低要有6個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或者1個授權發明專利或者6個授權實用新型專利。二類知識産權建議12-15個;
4.专利以获得授权通知书为准附加缴费发票为准。
5.企業不具备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不能认定为高新技術企業。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分
三年內科技成果轉化的年平均數需五項以上
1.同一科學技術成果(專利、版權、技術使用許可證、注冊的軟件版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在國內外的申請只記爲一項。建議提供12個技術開發合同或者12個技術服務合同或者12個銷售合同(分別針對不同産品)
2.购入或出售技术成果以正式技术合同为准。
3.此项评价可计入技术诀窍,但价值较小的不算在内。从产品或工艺的改进表现来评价技术诀窍等的价值大小(企業可以不披露具体内容)。
4.技术成果转化的判断依据是:企業以技术成果形成产品、服务、样品、样机等。
(三)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20分
1.制定了研究開發項目立項報告;
2.建立了研發投入核算體系;
3.開展了産學研合作的研發活動;
4.設有研發機構並具備相應的設施和設備;
5.建立了研發人員的績效考核獎勵制度。
(四)成长性指标 20分
此項指標是對反映企業經營績效的淨資産增長率和銷售增長率的評價(各占10分),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总净资产额÷第一年总净产额+第三年净资产额÷第二年净资产额)-1。
销售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额÷第一年销售额+第三年销售额÷第二年销售额)-1;
二、申報條件
【1】産品要求:産品或者服務在《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內,持續進行研究開發與技術成果轉化,且高新産品收入占銷售總收入60%以上;
【2】專利要求:形成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産權,擁有一類知識産權1個或二類知識産權10-15個及以上,並以此爲基礎開展經營活動;
【3】時間要求:截止申報日,注冊一年以上的居民企業;(推薦成立2年申報)
【4】財務要求:財務核算規範,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爲查賬征收,且申報當年前3年銷售開票收入或申報當年前3年淨資産呈增長趨勢。
三、申報好處
1.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從認定次年起,連續三年按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的額度作爲研發專項資金補助,每年總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2.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按照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實際額度不超過6%進行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高新技術企業免繳科研與生産建設用房城市建設配套費。
4.納入重慶市科技型企業管理數據庫的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第三次認定通過後再獎勵20萬。
5.高新技術企業利用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的,按照不超過審定企業知識産權質押貸款壞賬本金損失的30%給予補償,每筆貸款損失補償不超過150萬元,納入風險補償範圍的貸款,其貸款實際利率應當不超過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基准利率的150%。
6.鼓勵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級部門、園區管理機構開展創新券試點,優先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創新券購買各類科技服務。鼓勵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園區管理機構對企業獲得授權後的發明專利按一定額度資助其專利申請費。
7.全市政府采購管理機構應將企業擁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高新技術産品優先納入政府采購目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采購列入政府采購目錄的高新技術産品,尤其是首台(套)産品。
8.重慶市各區縣扶持政策不同:
四、申報培育
1、提前申請足夠數量的相關知識産權
來年要申請高企的企業,務必在申報前一年的12月31日前獲得足夠數量的授權知識産權(如: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軟件著作權登記等),近三年年均5件爲最佳。
若達不到5件,須保證近三年至少1件一類知識産權(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等,)或者5件二類知識産權(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登記等),不足部分可通過技術交易合同登記、政府立項科技項目驗收(須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等來補齊年均5項。
2、提前梳理好研發費用
上年收入規模≤5000萬,研發費用占比≥5%
上年收入規模5000萬-2億(含),研發費用占比≥4%
上年收入規模>2億,研發費用占比≥3%
保證近三年研發費用總和占近三年收入總和的比例不低于限定性要求。做好研發費用歸集和輔助賬目工作。
3、提前規劃好財務增長性
近三年收入、淨資産逐年遞增最佳;
務必要避免出現以下幾種情況:
【1】只有一年財務數據
【2】近三年收入、淨資産逐年遞減
【3】中間年收入、淨資産數據爲0或者爲負數
【4】近一年收入爲0
特別說明:高企申報至少要提前一年准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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