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是目前企業申報最多的科技項目之一。蘇州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企業所得稅減免等多項優惠政策。在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專利是重中之重。至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中需要多少個專利,說法不一。常見的有兩種說法:
第一,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
第二,15-18個專利。而的這兩種說法的依據分別是什麽,誰對誰錯呢?
一、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
這個說法是有明確的依據的。即高新技術企業評審標准中,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相關規定。即我們常說的打分系統中,總分100分,其中知識産權部分爲30分。而知識産權部分的評分由知識産權類型、數量、先進性、與主營産品關聯性、獲取方式等幾個方面組成。其中知識産權數量裏的量化標准爲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專利可以獲得知識産權數量方面的滿分(8分)。
這裏是高企審核制度中對知識産權數量最明確的量化要求。以此爲評判標准,可以得出,高企申報只要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
一、申請高新技術企業需要15-18個專利
這種說法不完整。完整的說法應該是以企業成立年限計算,成立3年以上的企業需要擁有15-18個專利,而成立3年以內的企業擁有的專利數應該是企業成立的自然年的年度數*5。也就是說若企業成立2年就申報高新技術企業,企業需要擁有不低于10個專利,若企業成立1個年度,則需要不低于5個專利。
這種說法來自于哪裏呢?這種說法其實來自于對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政策文件的深入解讀和全面權衡。
高新技術企業評審的主觀量化考核指標中,總分100份,知識産權部分占30份,科技成果轉化占30分,研發組織管理水平占20分,成長性指標占20份。除知識産權部分,科技成果轉化占比也是30分,也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科技成果轉化的細化得分標准如下:
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5项及以上得分为 25-30分,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4项及以上得分为 19-24分,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3项及以上得分为 13-18分,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2项及以上得分为 7-12分,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1项及以上得分为 1-6分,平均年科技成果转化0项及以上得分为 0分。
由此可以看出,平均年轉化不低于5個科技成果,則有可能得到滿分。那可以成果轉化是什麽呢?其實,這是一個流程,企業開展科研立項—科研立項得到科研結果—科研結果用于産品的生産—新産品品質提高帶動了銷售的增加。
根據上訴所說,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只需要1個發明專利或6個實用新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膚淺解讀。看似爲企業省錢,其實是讓企業冒著非常大的不通過的風險,企業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過程中,專利申請的費用,僅僅是其中一小部分。審計費,檢測費,查新費等其他費用也非常高。若因爲知識産權的問題造成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不通過,會造成審計,檢測,查新得費用的浪費,以及企業所有員工的辛勤勞動的付諸東流。
而要求企業提供15-18個專利,是對高新技術企業管理條例的深入解讀和綜合權衡後得出的結果。看似讓企業多支付了費用,其實爲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提供了可靠且強大的保障,讓審計,查新,檢測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工作更加容易和順利,讓企業員工的辛苦工作能夠得到應有的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