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人將發明創造專利申請的所有權轉讓給受讓人,支付價款並簽訂合同。通過轉讓取得專利權的一方,即新的合法專利權人,也可以與他人訂立專利轉讓合同,實施專利許可合同和申請權。受讓人還應當查詢被轉讓專利的法律地位,確認其是否爲有效專利,確認專利的有效性。
專利轉讓的程序应当具有专业性。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相关操作。不要自己签合同。特别是做好以下两件事:
一.做好相關記錄
盡可能多地在轉移過程中做好記錄,這對後續問題和收入分配非常重要;不要輕易進行價值評估。如果要進行評估,盡量明確評估費用的原則和比例,以免上當受騙;在完成移交手續之前,技術資料和相關圖紙不應輕易交付
二. 明确专利权人
專利權人有三種類型:
1.自然人個人的發明人。發明人完成的發明屬于非職務發明創造,是對其實質特征作出貢獻的人。
2.發明人本人有權申請專利。在這種情況下,發明人完成職務發明創造是爲了完成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因此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本單位
3.共同發明人。個人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完成的發明創造,完成的人稱爲共同發明人。除協議另有約定外,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經批准後,共同發明人享有共同專利權
三種不同類型的專利權人,在進行專利權轉讓時,受讓人應當首先核實轉讓人的身份,確認該專利是否歸其所有,是否有共同發明人,是否屬于職務發明專利技術。如果專利屬于國有企業,就要注意是否有批准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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